疫情期间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孕产妇保健就诊指南

来源:贵州健康报 时间:2022-09-07 浏览次数:


一、常规产检建议

1.严格做好日常防护。

疫情流行静默管理期间,孕妈妈们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采集核酸时严格落实一米线、戴口罩、勤洗手等防护措施。

2.可根据情况延后产检。

为尽量避免感染,孕妈妈如无特殊不适,可结合疫情形势适当延后产检。孕早中期,胎动正常,无任何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孕妈妈,可适当延长产检时间,自行居家监测。孕中晚期孕妈妈建议严格自数胎动等监护宝宝安危。重要检查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提前预约产检服务。

就诊时,请尽量持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或24小时已采样证明。孕妈妈及陪同人员全程做好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可随身携带免洗洗手液或消毒湿巾,保持手卫生,与他人保持一米距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预约时间及时就医,并尽量缩短就医时间。

4.重要检查时间提示。

颈后透明带检查(NT筛查):孕11周-13+6周;孕中期一般血清学筛查:孕15-20周或胎儿无创DNA检查:孕12周-22+6周;III级系统超声:孕20-26周;糖耐量:孕24周-28周;孕晚期II级超声:孕28-32周;高危孕妈妈,孕32周起做胎心监护,普通孕妈妈孕34周起做胎心监护。如需要预约、更改、咨询NT超声、III级系统超声或者孕晚期II级超声,可与产前超声诊断中心联系,电话0851-85983035。 


二、急诊建议孕期出现以下情况请及时就诊

1.出现腹痛、阴道流血、阴道流水等异常症状。

2.自觉胎动明显减少或增多。

3.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出现血压控制不良、头痛、视物模糊、恶心、呕吐等。

4.出现发热症状(体温≥37.3℃)、乏力症状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务必及时就诊。


三、入院就诊和住院须知

1.孕妈妈及家属在进入医院门诊大楼时请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配合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有发热症状(体温≥37.3℃)和/或咳嗽呼吸道症状者,请遵从引导先去发热门诊就诊。

2.返家后,务必妥善处理口罩,清洗双手及脸部,洗脸要包括清洗耳、鼻,同时应及时更换外衣,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3.住院限定1名家属陪护,特殊情况可2名。拒绝探视,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孕产保健科  潘伟  郑丹

祝广大孕妈妈及家人平安健康!

(稿件来源: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实习编辑:向 烨

编  辑:魏小林

二  审:毕 锋

三  审: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