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卫生健康局开展行政执法“十不准”培训

来源:贵州健康报 时间:2024-11-27 浏览次数:

11月25日,安龙县卫生健康局举办《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专题培训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能。卫生健康领域2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实现了卫生健康系统执法人员全覆盖参训。

培训中,相关负责同志原原本本、逐字逐句领学了《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的探讨交流,帮助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具体内涵要义。

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负责同志要求,要严格落实“三个不得、两个严禁”(不得随意给予顶格或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范围,严禁逐利罚款、严禁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要求,坚决杜绝“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刚柔相济,法理结合,时刻牢记“十不准”“紧箍咒”,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过学习,执法人员对《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和律己意识,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供稿:安龙县卫生健康局)

编  辑:周   岩

二  审:马春晓

三  审:高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