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医院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来源:贵州健康报 时间:2024-11-27 浏览次数: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有助于改善就医体验,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提高诊疗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感受。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既节约了公共医疗资源,又降低了患者就医负担,开阳县人民医院也将以结果互认为契机,不断提高检验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患者。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医疗机构对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已进行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和采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
“检验结果互认”有哪些好处?
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
哪些属于“检验结果互认”项目?
纳入互认的检验、检查项标注有“黔HR”标识。
哪些医院能参与互认?互认时间是多久?
1互认医院
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均进行互认。
2互认时间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诊治医生对提供14天内规范完整的检验、检查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包括提供按规定可以复制的检查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原则上予以认可,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3什么情况下不需要重复检查?
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对标有“黔HR”标识的检验、检查结果予以互认。如已有检验、检查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根据临床实际判断确无必要再次检测的,无需重复检查。
4出现以下情况,诊治医生可以对相关项目不予互认:
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可以对相关项目不予互认:
1. 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2. 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检查检验结果容易产生较大变 化,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的;
3.既往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 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4.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 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
6.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 (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7. 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8.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9.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复查的;
10. 患者提供检查检验资料不完整的。
11. 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选择其他情形需复查的, 需写明原因)
(供稿:开阳县人民医院)
编 辑:周 岩
二 审:马春晓
三 审:高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