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2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政策吹风会获悉,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实行“驾照扣分”制度。
据介绍,记分参照“驾照扣分”模式,以行政处罚、协议处理时间为记分点,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下一个自然年度自动清零。分为9分以下、9(含)至11分、12分3个段次,被记9分以下由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内部教育、培训和管理,记9至11分将被暂停医保支付资格,记12分则被终止医保支付资格。对于一年内累计12分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单次累计12分人员,终止医保支付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本着教育规范的目的,被记分人员可通过参加学习培训、医保政策制度宣传、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医保调研等修复分值,累计最多可修复6分,充分发挥制度的引导作用。
此外,对于医疗资源紧张的村、乡级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记分工作将提至市级进行审核,充分研判,稳步推进。同时,各统筹区首次记分、单次记分9分及以上的需报省医保局研究,同步报国家医保局,确保稳妥有序、平稳实施。
相关人士认为,通过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分,将监管对象由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和药店经营管理人员,从源头上遏制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本报记者 文 叶)